重大新闻!辽宁锦州:雷击事件警示!户外遇雷雨天气需及时躲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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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锦州:雷击事件警示!户外遇雷雨天气需及时躲避
锦州讯 6月13日晚,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北站火车站广场发生雷击事件,两名旅客被雷击中,幸好送医及时,目前两人均无生命危险。
据了解,事发时,两名旅客正打着雨伞行走在广场上,突然一道强光闪过,雷电击中了他们手中的雨伞,两人瞬间倒地。周围群众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,并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。
据医院诊断,两名旅客均 دچار雷击伤,但伤势并不严重,经过治疗后已脱离生命危险。
此次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雷雨天气时,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,如必须外出,要做好防雷避雷措施,远离高耸物体,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并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。
以下是一些雷雨天气时的防雷避雷注意事项:
- 远离高耸物体,如树木、电线杆、烟囱等,因为这些物体容易被雷击中。
- 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如雨伞、手机、金属球杆等,因为这些物品也容易引雷。
- 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,如建筑物内、地下室、防雷洞等。
- 如果实在无法找到避雷场所,应蹲下身体,双脚并拢,尽量减少与地面的接触面积。
- 不要在室内使用电器,因为雷电可能通过电线进入室内。
希望大家牢记这些防雷避雷知识,平安出行!
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被罚20元引争议,律师解读相关法规
北京 - 近日,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,引发了网友热议。该女子认为自己并未违反交通法规,对此表示不服。那么,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究竟是否违法?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,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,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。也就是说,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时,车主应当下车推行,不得骑行通过。
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律师表示,该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,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,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元罚款是合法的。
栾燕律师同时指出,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,在交通法规中享有一定的通行权利,但也需要遵守相应的通行义务。骑车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出行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。
近年来,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,电动车违规行为也频发。为了规范电动车交通行为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各地交管部门纷纷加强了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,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出行,切勿骑行上人行横道,以免造成交通事故或被处罚。
以下是一些可以补充到新闻中的细节:
- 女子被罚款的地点和时间
- 女子当时的行驶速度
- 女子对处罚的具体异议
- 交警部门对该事件的回应
- 当地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现状和措施
此外,还可以加入一些分析和评论,例如:
- 如何才能更好地平衡电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需求?
- 如何提高电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?
- 如何加强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?
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
发布于:2024-07-07 02:22:35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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